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和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估;负责监督和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权”制度。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在教育
、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稳步下降的政策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负责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